中指組印發 《全國年鑒事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
作者:東海史志網 發布時間:2020-02-28 10:48:37
年鑒事業是地方志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國務院辦公廳《全國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推進全國年鑒事業科學發展,推動年鑒事業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更大貢獻,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于2016年12月22日印發《全國年鑒事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年鑒規劃》)!赌觇b規劃》緊緊圍繞《規劃綱要》確定的到2020年實現“年鑒全覆蓋”核心任務,提出了2016—2020年年鑒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到2020年,全面實現省、市、縣三級綜合年鑒全覆蓋,推動年鑒工作改革創新,加強對各類專業年鑒編纂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設,基本形成包括年鑒編纂體系、理論研究和學科建設體系、質量保障和評價體系、資源開發利用體系、工作保障體系在內的年鑒事業綜合發展體系,努力實現全國年鑒事業發展新跨越。
《年鑒規劃》在系統梳理全國年鑒事業發展取得的成績、分析研判年鑒事業迎來重要發展機遇的基礎上,強調今后年鑒事業發展要堅持正確方向、堅持依法治鑒、堅持全面發展、堅持改革創新、堅持質量第一、堅持編鑒為用六條基本原則,并提出八項主要任務:一是大力推進省、市、縣三級地方綜合年鑒工作,二是重視軍事、武警、行業、部門、企業、高校等各類年鑒編纂工作,三是加強年鑒理論研究,四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五是深化年鑒質量建設,六是加快年鑒信息化建設,七是提高年鑒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八是擴大學術交流與合作。最后,為保障各項任務順利完成,還提出法治、組織、制度、經費、隊伍、宣傳六個方面的保障措施。
《年鑒規劃》是《規劃綱要》中大力加強年鑒工作有關要求的具體化,是第一個全國年鑒工作的規劃性文件,第一次對全國年鑒工作作出頂層設計,對年鑒事業的發展將產生非常深遠的影響。下一步,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辦公室將認真組織《年鑒規劃》的貫徹落實,狠抓督促檢查,確保圓滿完成《年鑒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
(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辦公室)
全國年鑒事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
年鑒事業是地方志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推進全國年鑒事業科學發展,推動年鑒事業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更大貢獻,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和《全國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國辦發〔2015〕64號),結合當前年鑒事業發展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
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親切關懷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有力領導下,經過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年鑒編纂單位和廣大年鑒工作者不懈努力,年鑒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初步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年鑒事業格局,在服務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科學決策,輔助科學研究,宣傳地方(行業、部門)情況,提升國民文化素質,保存年度文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截至2015年底,我國已編纂出版32種、770多部省級綜合年鑒,338種、4350多部地市級綜合年鑒,2300多種、1萬多部縣區級綜合年鑒,以及包括軍事、武警年鑒在內的近3000種各級各類專業年鑒,一些地區還編纂出版鄉鎮(街道)、村(社區)年鑒,配合國家和地方發展戰略編纂出版區域性年鑒。編寫一批年鑒簡本、便民本、年鑒英文版、地情手冊、地情概覽或實用指南等年鑒衍生品。逐步建立健全質量保障機制,年鑒質量不斷提高。建立年鑒數據庫或網站,免費提供給社會公眾使用。理論研究的氛圍漸趨濃厚,產生了一批理論成果。培養了一大批專兼職年鑒編纂人員,年鑒隊伍素質不斷提高。各地落實依法治鑒的要求,年鑒事業發展得到可靠保障。
目前,全國年鑒事業呈現出良好發展態勢和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但也存在著制約事業發展的問題,主要是:事業發展不平衡現象比較突出;少數地區和部門對年鑒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夠;相關法規規章落實不到位;機構不健全,編制、人員和經費不足;年鑒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人才隊伍青黃不接,人員素質亟待提升;信息化與開發利用工作比較滯后等。這些問題必須通過科學發展和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認真予以解決。
新的歷史時期,黨和國家對地方志事業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年鑒事業迎來重要發展機遇。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明確年鑒事業在發展改革大局中的目標任務,科學規劃,積極創新,推動年鑒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和《規劃綱要》,按照第五屆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會議、第五次全國地方志工作會議要求,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銳意進取,改革創新,依法全面推動全國年鑒事業發展繁榮。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正確方向。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通過編纂年鑒和開發利用年鑒資源,為社會提供豐富、優秀的文化產品。
2.堅持依法治鑒。貫徹落實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和《規劃綱要》,增強依法治鑒意識。國家地方志工作機構依法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全國年鑒工作;省、市、縣三級地方志工作機構依法履行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年鑒工作職責,規范年鑒編纂行為。
3.堅持全面發展。以年鑒編纂為主業,統籌兼顧質量建設、隊伍建設、理論研究、開發利用、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實現年鑒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3.堅持全面發展。以年鑒編纂為主業,統籌兼顧質量建設、隊伍建設、理論研究、開發利用、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實現年鑒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4.堅持改革創新。認真總結年鑒工作的經驗教訓,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時代需要,在遵循基本規范的前提下,深化改革,準確定位,與時俱進,推動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方法創新。
5.堅持質量第一。堅持存真求實,確保年鑒質量。將精品意識貫穿于年鑒編纂出版工作全過程,嚴把政治關、史實關、體例關、文字關、出版關,編纂出版經得起時代和歷史檢驗、具有鮮明時代特征、年度特點和地域(部門、行業)特色的年鑒。
6.堅持編鑒為用。發揮年鑒資源優勢,全面提升開發利用水平;拓寬用鑒領域,增強服務大局能力,為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服務;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年鑒的社會影響力。
三、總體目標與主要任務
(一)總體目標
到2020年,全面實現省、市、縣三級綜合年鑒全覆蓋,推動年鑒工作改革創新,加強對各類專業年鑒編纂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設,基本形成包括年鑒編纂體系、理論研究和學科建設體系、質量保障和評價體系、資源開發利用體系、工作保障體系在內的年鑒事業綜合發展體系,努力實現全國年鑒事業發展新跨越。
(二)主要任務
1.大力推進省、市、縣三級地方綜合年鑒工作。到2018年,基本實現省、市、縣三級地方綜合年鑒全覆蓋。到2020年,全面實現省、市、縣三級綜合年鑒全覆蓋,做到一年一鑒,公開出版;理順管理體制,做到地方綜合年鑒由地方志工作機構統一組織編纂?s短年鑒編纂出版周期,提高時效性。有條件的地區編纂少數民族文字版年鑒和外文版年鑒。積極探索“互聯網+”背景下的年鑒編纂。
2.重視軍事、武警、行業、部門、企業、高校等各類年鑒編纂工作。加強對已開展和準備開展年鑒編纂工作的行業、部門、單位的業務指導和管理。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鄉鎮(街道)、村(社區)開展年鑒編纂,并做好業務指導和管理。支持區域性年鑒編纂。
3.加強年鑒理論研究。制定年鑒理論、年鑒學學科建設規劃,建立和完善年鑒理論研究學術規范,力爭到2020年形成較為成熟的年鑒學學科體系。充分發揮各地地方志期刊的理論研究平臺作用。發揮中國地方志學會年鑒研究會及地方各級年鑒社會團體的作用,積極組織省、市、縣三級綜合年鑒和各類專業年鑒編纂研討活動。加強與有關學科交流合作,開展年鑒發展史、年鑒編纂、年鑒應用、年鑒管理等理論問題研究,編寫出版《年鑒大辭典》《年鑒百科全書》等年鑒類工具書和全國年鑒學通用教材。編輯出版《中國年鑒研究》期刊。
4.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重視人才選拔、培養和使用,加強專兼職結合、結構合理的人才隊伍建設,培養和引進一批高端人才,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年鑒編纂、研究隊伍,造就一批年鑒理論研究專家和學術帶頭人。
5.深化年鑒質量建設。嚴格執行《地方綜合年鑒編纂出版規定》,規范編纂出版流程,完善年鑒質量評議、審查驗收制度,嚴把質量關。實施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到2020年,建立覆蓋省、市、縣、鄉(鎮)、村的20個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試點單位,覆蓋各類專業年鑒的20個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試點單位;鼓勵各級各類年鑒編纂單位申報中國年鑒精品工程,打造50部中國精品年鑒。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優秀年鑒成果評比,逐步將年鑒納入國家及省哲學社會科學獎評比以及有關圖書獎評比。
6.加快年鑒信息化建設。將年鑒信息化建設納入全國信息方志與數字方志建設工程,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基礎設施和數據資源,加快年鑒信息化建設步伐。支持民族地區年鑒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年鑒數據庫。實現國家、省、市、縣年鑒資源共享,面向社會提供優質服務。
7.提高年鑒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加強對年鑒資源的深加工,通過編輯(寫)資政報告、年鑒簡本、地情書籍等,充分發揮年鑒存史、育人、資政功能。依托方志館和地情網站,免費為社會提供地方公共文化服務。做好《中國年鑒發展報告》編纂工作。
8.擴大學術交流與合作。采用學術調研和考察,舉辦學術研討會、年鑒成果展覽等多種形式,加強與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以及國外年鑒編纂機構的學術交流與合作。服務國家文化“走出去”戰略,推介一批高質量年鑒成果,充分展示年鑒的當代價值,增強年鑒國際影響力。
四、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進一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對年鑒工作的主體責任,加強地方志工作機構履行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年鑒工作的職責,確保年鑒編纂工作依法開展。地方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要聯合地方人大、政府法制部門和政府督察部門,推動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的貫徹落實,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規規章的宣傳、執行力度,定期開展執法監督檢查,依法糾正、查處執行不力和違法行為。
(二)組織保障。年鑒工作要堅持和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機構組織實施、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工作體制;堅持將地方志工作納入各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地方各級政府工作任務,做到“認識、領導、機構、編制、經費、設施、規劃、工作”到位(統稱“一納入、八到位”)的工作機制。地市級及以上地方志工作機構要有固定的年鑒工作部門和編纂人員,縣級地方志工作機構要有固定的年鑒編纂人員,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要與其有效履行職能、順利開展工作的要求相適應;按照德才兼備原則和專業要求,配齊配強人員,注重穩定隊伍。
(三)制度保障。健全地方志工作機構主導、社會各界有序參與編鑒的途徑和方式。加強督促檢查,健全和完善目標考核責任制、督察通報制,強化責任落實;健全和完善編鑒業務制度和主編責任制,確保在年鑒編纂的每個環節上均有章可循、有序推進。
(四)經費保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條件的各類專業年鑒編纂部門應將年鑒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大專項資金支持力度。支持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年鑒編纂工作,實施民族地區與貧困地區年鑒出版資助工程。
(五)隊伍保障。建立國家級、省級年鑒專家庫。制定年鑒人才培養、引進等政策措施,探索將年鑒學人才培養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的方式方法。完善教育培訓制度,分級實施對年鑒主編的專項培訓,實現編鑒人員崗前培訓全覆蓋、培訓工作常態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開展年鑒專業方向研究生教育,舉辦專業進修班,支持年鑒編纂人員接受專業繼續教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建立干事創業的激勵機制,營造良好氛圍。
(六)宣傳保障。借助各級各類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年鑒工作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的新舉措、年鑒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成績、年鑒工作者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過程中的新貢獻。挖掘年鑒資源的現實價值,設計宣傳主題,創新宣傳形式,推出一批貼近社會現實、人民群眾喜聞樂見、有較大社會影響力的年鑒宣傳精品。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根據本規劃要求,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年鑒事業發展規劃或實施方案,加大組織推動力度,全面提高年鑒工作水平,提高年鑒編纂質量,確保全國年鑒事業平穩、有序、健康發展。
軍事年鑒事業發展規劃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志指導小組制定。
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辦公室對本規劃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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